部门概况

2020年8月3日   点击人次: 1176   

就业处就业创业工作职责

1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、省招就中心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,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合格评估,制定就业创业年度工作计划,推进计划落实,并在年终进行总结,对院系就业创业工作进行考核,召开全校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,对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
2、 制定和完善有关就业创业的规章制度,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,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,落实创业引领计划,引导学生投身创业大潮,实现创业就业。

3、负责全校的就业创业教学、实训、讲座等工作,组织校内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培训,选派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参加省级、国家级培训,统筹《职业生涯规划》和《创新创业指导》课程的教学、培训和讲座活动。组织校级职业规划大赛、就创业知识竞赛、互联网+创新创业大赛等,选拔选手或项目参加国家、省、市比赛,对出线的选手进行集训,出线的项目进行后期加工。

4、开展就业市场调研,推进校企合作,建立一定数量相对稳定的就业基地,并做好就业基地的维护工作。

5、负责配合大学生创业项目驻孵化基地项目的遴选、中期考核、结项退出等相关创业服务

6、组织春季和冬季校园大型招聘会和小型专场招聘会。负责学校就业信息网的日常维护,利用就业信息网、微信公众号等推送招聘信息。引导毕业生参加网上推荐、双向洽谈活动。

7、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的审核、上报,《毕业生推荐表》和《就业协议》的审核、签章工作。负责毕业生《报到证》的申领和发放,毕业生档案的审核、迁移工作。

8、负责困难群体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审核、上报工作,制定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措施,实现一生一策,结对帮扶,确保困难毕业生100%就业。

9、就业处成立辽工职院专升本咨询微信群,并邀请专家进群指导;就业处和各系部通过政策解读、专业指导、志愿填报、复习备考等方面为同学提供指导和帮助,确保我院同学在专升本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
10、定期发布毕业生就业率,6月30月前实行就业率旬报制,提高离校就业率和初次就业率,6月31日后实行就业月报制,提高年终就业率,确保不低于95%;广泛动员毕业生参与就业质量调查,开展用人单位调查,编制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》,经学校审定后,对外发布。

11、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研究,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